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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婚姻登记收费的通知
2017-04-01 04:37

  为进一步提升我驻外使领馆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切实减轻我公民负担,根据国内统一要求,我馆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婚姻登记收费。结婚公证费用仍按现行标准计收。

  此外,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以及颁发的婚姻证件当事人身份信息均为护照信息。在国内办理事务时,当事人须提供婚姻证件与国内身份证持有人身份相同的证明材料。鉴此,请申请人根据需要慎重选择。

 

 

驻苏里南使馆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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