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等需要,需提交驻外使馆出具的婚姻登记查档证明,婚姻当事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他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凭有效身份证件向为其办理婚姻证件的驻外使馆申办查档证明。
办理流程
一、将使馆要求的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paramaribo@csm.mfa.gov.cn,邮件标题为“婚姻查档证明+申请人姓名”。
二、材料预审通过后,按使馆通知的预约时段携带相关材料到馆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